离谱!男孩捡钻戒后惹大祸,失主向父母索要巨额赔偿
1月8日,湖北襄阳,李女士丢了一个钻戒,她称这个钻戒价值三万元,着急的李女士报警求助,民警通过监控发现钻戒是被一个3岁的男童捡到。小明的父母称当时小明将戒指带回家后,放在嘴里当作玩具,担心出现意外的小明父母,觉得孩子把钻戒放在嘴里太危险,于是便将钻戒丢掉了。
李女士面对小明父母的说法不能接受,认为小明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对孩子拾取物品保管的责任,向其索赔3万元及精神损失费。小明的父母自然觉得委屈,他们表示不知道戒指的真正价值,没有故意丢失,最后在调解下小明父母表态会积极配合,愿意承担2万内的赔偿责任。
捡到东西该怎么办?
小时候我们都听过一句话,捡到一分钱交给蜀黍手里面,拾金不昧是我们的美德,可是捡到垃圾是否要承担责任?
李女士认为小明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那我们想问一问,如果小明将捡到的钻戒放在嘴里,在这期间误吞或者卡住,责任又该谁来承担?是李女士还是监护人,李女士自然不认的,那监护人刚好不在,小明就活该有此遭遇吗?
钻戒是李女士自己的,她自己为什么不尽保管义务,为什么会弄丢戒指?人都是从外部寻找原因,从未考虑过自身原因,毕竟外部原因好找,自己问题难解。
今天这个钻戒丢了,李女士通过监控找到小明,并寻到了索赔对象,那珠宝店是否能借此打开财富大门?
众所周知,钻戒出了柜台就会贬值,珠宝商完全可以找一个有监控的路段,将价值不菲的首饰丢在路上,看谁捡去了,如果还不回来就赔钱,如果还回来再以物品拆开包装等理由计算折损,这一招可比在柜台卖货销量更好,毕竟太多人见了亮晶晶的首饰,都会忍不住。
评论区的态度
网友们的态度自然是相当气愤,有人认为这个案子和当年的彭宇案非常类似,2006年彭宇遇到一个摔倒的老人,后来被追问不是你撞得为什么要扶?
今天是不是还要再来一个神追问,保管不好,你为什么要捡?其实我更好奇如果掉在路边的钻戒被过往的车辆或者其他人当作垃圾损坏,是不是也要照价赔偿失主?
有网友称他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当年捡到一个苹果手机,以为是模型机就随手扔进臭水沟,失主报警后找监控查到他,最后赔了三千块。
失主索赔钻戒我觉得非常离谱,还要索赔精神损失,这让人不得不浮想联翩啊,自己丢了东西,反倒问捡拾者家长索赔精神损失。而赔偿是否照价赔偿,这不应该成为必选题,戒指的真假应该鉴定,戒指折旧后的价值是否还值三万元。
这个新闻的结局,告诉大家路边的东西不要轻易捡,或许突然就被赋予了保管责任,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对其视而不见,或者直接打电话找蜀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