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47岁男子因没要到3000元生活费,纵火烧家被刑拘。

  该男子1月8日晚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纵火男子随即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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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现场有明火且烟雾较大。消防员立即出水枪进行处置,21时25分火势被扑灭,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无人员伤亡。

  都说冲动是魔鬼,冲动不仅会让人失去理智,还会使人做出极端行为。家庭矛盾是很多人都有的经历,但我们应该冷静处理家庭矛盾,而不是用纵火的方式来解决。

  放火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还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生命,保持冷静。

  有网友留言:47岁不是74岁,这个时候正是壮年,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经济来源,但是这个父亲却选择了安逸选择了向子女要钱,这点不能说他错,但是他不应该这样,虽然子女有孝顺父母的责任,但是自己并不是无法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问题。

  另一网友分析:47岁四肢健全不出去工作,向子女要钱,要不到就纵火,这是什么奇葩父亲啊,真的也不配做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