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期至少接受8至10次产前检查。

? ?孕期检查,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治疗,也能节省医疗卫生资源,针对于无合并症的孕妇,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产前检查次数至少8至10次,如12周,20周,26周,30周,34周,36周,38周和40周等,如有高危因素者可酌情增加次数,每次产前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及健康教育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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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的产前检查时间和次数,能够及早防治妊娠并发症,及时发现胎儿异常,评估孕妇及胎儿的安危,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保障母儿安全,产前检查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等。

? ?1.早孕即在14周前要做尿HCG或血HCG检查、B超检查,确定是否宫内妊娠,是否有胚芽和心血管博动,全面体格检查,同时需做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查排查传染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 ?2.中孕即14周到28周之间要做唐氏筛查排查胎儿染色体疾病,系统彩超排除胎儿畸形,75g葡萄胎耐量试验(OGTT)排查孕妇妊娠期糖尿病。至少进行3次检查。

? ?3.晚孕即28周后需注意胎方位、宫高,腹围、体重、血压等情况,了解胎先露情况。至少进行3次检查。

? ?提醒:孕妇在整个孕周具体检查多少次,需根据孕妇、胎儿综合情况来决定,有高危因素者可增加次数,不适随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