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有第一代、二代、三代、四代,但这并不是说一代比一代好的意思,所以大家不要有这样的错误观念,而是每一代试管婴儿都能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之前跨度网为大家介绍了第一代、二代试管婴儿,今天本文将为介绍第三代试管婴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第三代试管婴儿

第三代试管婴儿也称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是一种移植前的遗传学筛查技术。简单来说,该技术是在第一代试管婴儿(IVF-ET)胚胎移植前,对胚胎进行筛查,诊断是否有异常,从而有效防止遗传病传递。

该技术在筛查基因的同时,还能辨别胎儿性别,所以这项技术既能达到优生优育,又能很好的筛选性别。但需注意的是,在我国,非医疗目的是禁止筛查性别的,否则将是违法行为。

第三代试管婴儿适应人群

第三代试管婴儿主要针对染色体异常、HLA配型选择、单基因疾病、遗传性疾病等人群,该项技术能很好的筛查基因,并有效防止一些遗传性疾病传染给宝宝,从最大程度上杜绝了宝宝患遗传病的可能。

第三代试管婴儿,你知道多少?

第三代试管婴儿的优点

第三代试管婴儿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很好地防止遗传病传染给宝宝,同时还能筛选宝宝性别,这对于只在男孩中发病,女孩不发病的试管患者而言,是一项非常好的技术。若能够在胚胎移植前就明确有无遗传性疾病,将会大大提高宝宝出生后的生活质量。

第三代试管婴儿的缺点

首先,第三代试管婴儿费用肯定会比第一代、第二代试管婴儿高出许多,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第三代试管婴儿对技术要求非常严谨,不仅患者自身情况要好,对实验室要求也较高,所以试管婴儿在医院的选择上一定要慎重,以免出现感染、出血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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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试管婴儿成功率

目前,国内第三代试管婴儿成功率在50%-60%左右,海外试管相对较高一点,大概在60%-65%左右。至于成功率的差异,主要是与所在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医院设备、患者年龄、身体情况等方面有关。

第三代试管婴儿费用

国内第三代试管婴儿全部费用大概10-15万左右,海外试管费用大概在15-30万左右,当然每个人身体情况不一,在费用上肯定也会有所差异。如有的一次就移植成功了,那费用肯定会相对较低,所以上述费用只能作为大家参考的依据,具体还需要根据所在医院收费而定。

以上就是关于第三代试管婴儿的介绍,希望上述知识能有效帮助到大家。从上述介绍可得出,第三代试管婴儿是利大于弊的,能有效预防遗传病传递给宝宝,还能针对医疗目的性别筛选,但该技术费用高、医疗技术也非常严谨,所以具体如何选择还需视自身情况而定。

华声在线9月11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每天只需1块钱,给孕妈和宝宝万元保障”这样的广告语让不少孕妈心动,岳阳人的刘女士在怀孕4个月时就花了365元买了这样一份的保险。宝宝出生后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做了手术,可面对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宝宝是试管婴儿而拒赔,刘女士把保险公司起诉到岳阳县人民法院。

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法院获悉,保险公司被判支付刘女士理赔款1万元。

试管婴儿患病,保险公司拒赔

2019年7月,怀孕4个月的刘女士在手机中看到一份怀孕期间保险的广告,电话咨询以后,通过微信转账365元,购买了这份保险。电子保单中写明:特殊关怀保障,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期间为一年。保单中称,投保时被保险人应为20周岁至40周岁,身体健康,正常妊娠的已婚妇女。特殊关怀保障包括意外流产、难产、子宫切除、先天性畸形、痴呆儿等,每项保障的给付比例为20%-100%。

11月底,刘女士生下女儿玲玲。玲玲4个月的时候,因为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治疗花费了5万多元。

当刘女士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时,却被拒绝。保险公司称,试管婴儿不符合理赔条件。刘女士认为保险合同中和相关条款并无明确的规定,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也没有审核并告知试管婴儿不属于理赔范围。她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理赔款。

保险公司辩解称,通过试管婴儿手术产生的“妊娠”,与自然怀孕的妇女相对,不属于保单上约定的“身体健康,正常妊娠的已婚妇女”。此外,保险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疾病需要在宝宝出生28天之内确诊、且在出生180天内手术,才属于保险责任。

nudO5_孕期买保险保障母婴平安,因宝宝是试管婴儿遭拒赔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理赔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投保单和保险条款上均没有提到正常妊娠具体指何种方式,正常情况下胎儿都是在子宫中生长发育,只有宫外孕等特殊情形才被称为异位妊娠。本案中的正常妊娠应采用通常的解释,即胎儿在子宫中正常生长发育,而不是保险公司认为的通过自然受孕方式妊娠。

试管婴儿的原因有多样性,可能是女性不孕患者采取的辅助生殖措施,也有可能是男性不育患者解除不孕困难的方式,还可能是不明原因不孕患者所采取的方式。所以保险公司仅凭刘女士采取试管婴儿方式妊娠就认定其生理上存在某些不足之处的理由没有事实依据。

此外,宝宝在4个月才查出先天性心脏病,她在出生之前就已形成畸形,虽然她是在出生后28天以后进行诊断的,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一情形会显著增加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或增大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并且玲玲进行手术时间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出生180天以内。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约定100%的给付比例支付保险金。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