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特朗普总统的推动下,美国国务院对B类旅游签证发放的规则进行了调整,旨在打击“旅游生子(Birth Tourism)”产业。根据美国的国家安全考虑,新规要求孕妇申请B类旅游签证时,必须证明其赴美的主要原因不是为了在美国生孩子,以便他们的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此外,领事官员有权拒绝发放B签证。

这一规则的实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他们认为实施起来困难重重。那么,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新规是如何规定的,以及实施起来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B类签证的定义。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理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岷隙?,作为一类签证颁发:B-1/B-2签证。

在中国,申请人目前一般会获得有效期为10年的B-1/B-2签证。根据美国《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中的最新规定,用于娱乐目的的B-2签证中“娱乐(for pleasure)”的目的不包含赴美生子使得在美出生的孩子获得美国国籍。如果领事官员有理由相信B签证的申请人将在赴美期间分娩,那么领事官员就会推定此申请人赴美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让孩子获得美国国籍,除非申请人可以推翻领事官员此推定。

在外交事务手册中,还给出了以下重要指导细则: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理由相信签证申请人可能怀孕并且有计划赴美生子,否则,领事官员不能询问申请人是否怀孕。领事官员不能询问所有女性申请人或者特定的女性申请人是否怀孕,且不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他们没有怀孕的证据。领事官员应根据申请人当前的情况评估此行旅行的目的,不得考虑申请人未来怀孕的可能性,且不得由于申请人未来可能怀孕的可能性而限制B签证的有效期。

然而,对于免签证国家(如加拿大、澳洲、日本、法国、德国等)的游客,这项签证新规的实施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舆论质疑签证新规的落实存在难度。

此外,美国国务院似乎已经认识到这项规则可能导致不好的宣传和外交政策尴尬,原因在于人们可能会认为领事官员不正当地骚扰育龄女性。因此,国务院在执行新规定的《外交事务手册》中对领事官员询问申请者是否怀孕进行了限制。

最后,该规则难以有效实施的原因是,很少有为子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申请者是在怀孕后期申请签证的。由于许多国籍的申请者都有资格获得10年多次入境签证,因此外国公民想要子女获得美国出生公民权,通常在怀孕前或怀孕初期就已获得10年多次入境签证。新规对这部分申请者往往不会造成影响。

总之,在特朗普政府的施压下,美国各项签证政策已经收紧,审核标准也日益严格。无论是以何种目的进入美国,我们都应该关注相关政策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新的法规而违反移民法、影响美国身份甚至遭到起诉。